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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信任桥梁”,耒阳法院10天化解3年涉企纠纷
作者:徐亚晴  发布时间:2024-08-23 16:41:37 打印 字号: | |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日,耒阳市人民法院新市法庭受理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承办法官周海霞深入企业实地调研,全面了解双方诉求及实际情况,以“法院中转”调解方案赢得两方信任,仅用十天时间成功化解矛盾。

原告系一家环境咨询服务公司,通过中间人介绍接受被告某建材公司的委托,承担对该公司一场地初步调查项目的现场调查报告编制,双方于2021年9月签订合同,原告履行合同义务后被告未按照约定支付合同款项,遂诉至本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在初步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对被告某建材公司进行实地走访,了解到被告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比较良好,未支付剩余款项是当时资金暂时紧张,加之原告一直未提供案涉环境调查报告编制材料及增值税发票,所以没有支付剩余款项。

考虑案件直接判决将影响被告某建材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商业征信”,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负面影响,承办法官秉承着“调解优先,案结事了”的理念,积极组织双方调解。

沟通中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的矛盾点聚焦在案涉环境调查报告材料是否完整及如何交付问题上,因原告公司在外地,原告要求收到款项后才能交付报告材料,被告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报告材料,双方就此一直争执不下。

“双方已经出现信任危机,看来要由第三方作保才能解决问题!”心里有了考量后,承办法官又组织了一次双方线上调解。最终,在承办法官的耐心劝导和细致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了共识:原告先行邮寄调查报告及发票至法院,待被告确认无误后,由法官作为“信任桥梁”,直接将材料转交被告,同时被告同步支付款项。

这一解决方案,既保障了原告的权益,也消除了被告的顾虑。在调解协议签订后,被告某建材公司随即向原告公司支付了相应款项。当天下午,新市法庭的干警前往被告某建材公司所在地,将案涉调查报告编制材料材料及发票等原件如数转交被告某建材公司。

从案件立案到圆满解决,整个过程仅耗时十天,不仅大幅缩短了纠纷解决周期,还为企业节省了宝贵的诉讼成本和时间成本。建材公司的负责人对法庭的高效工作表示高度认可和感谢,他感慨道:“三年了,这个事每天都挂在我心上,如今终于圆满解决了,谢谢你们了。”

该案的成功调解,是耒阳市人民法院积极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耒阳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牢固“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工作理念,在涉企案件办理中秉承调解贯穿案件审理始终的原则,切实将纠纷化解成本降低到最小,持续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来源:新市法庭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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