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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收条细绘大“枫”景,东湖法庭巧筑和谐桥
  发布时间:2024-07-19 11:50:01 打印 字号: | |

2024年7月17日,在耒阳市人民法院东湖法庭的审判庭里,法官周泽榕正细致地向轮胎店老板李某解释收条的效用。“签下该收条后,双方均不得就此纠纷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你们都明白此条款的含义吗?”


“明白的,法官。”李某与曾某笑脸盈盈的回应到,“太感谢您了,不仅帮我们解决了矛盾,还帮我们兄弟两修复了感情。”语毕,两人爽快地在收条上签字并摁下手印。






事情还要从3年前说起。



李某从事轮胎销售及轮胎维修工作,曾某系大货车的司机,双方因轮胎而结缘。



2021年9月2日,曾某在李某的店铺中购买了六个轮胎及相关安装服务,总价值7000元,并承诺待其所在煤矿结算后即行支付,同时出具了《欠条》以示诚意。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尽管双方后续仍保持着良好的业务往来,这笔轮胎款却成了两人间的一个心结。面对李某的多次催讨,曾某因故未能及时履行承诺,一怒之下的李某于2024年4月28日向耒阳市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受理该起案件后,承办法官通过审阅案卷以及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敏锐察觉到李某与曾某之间并无不可调和的根本冲突。“当事人即便面对欠款问题,仍能保持交易往来,表明他们关系并非普通顾客与商家的界限,双方还是有感情的,这个案子应该可以成功调解。”经过了一番考量,承办法官决定组织双方调解。


结果却事与愿违,因联系不上曾某,经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后曾某仍未到庭参与庭审,法官最终判决曾某败诉还钱。


“周法官,你好!请问一下我的案子怎么申请执行?我一直联系不上曾X。”


“我试试能不能联系上他,不能的话只能让执行局强制执行了。”在接到李某的咨询电话后,承办法官又拨通了曾某电话。


这次,曾某接通了电话。





承办法官向曾某讲述了其被李某起诉和法庭判决的情况,希望曾某能够主动偿还欠款。


 “曾X,你跟李X既是交易伙伴,也是交往的好友,他愿意让你赊账肯定也是看在你两关系好的份上,现在你欠钱不还,以后如何面对他?我联系他,你们两坐下面对面谈谈。”


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曾某同意到法庭与李某面谈,经过承办法官从中调和,曾某当庭兑现了欠款并向李某道歉,李某也体谅了曾某的难处。两人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谈笑,用实际行动展现了“化干戈为玉帛”的美好愿景,双方脸上的笑脸,紧握的双手,这不仅是矛盾化解的象征,更是人民法院希冀见到的一幕。



 "和为本,情最贵。”耒阳市人民法院东湖法庭始终坚持 “枫桥式工作理念”,担当公正的第三方,扮演调和者的角色,以法律为基石,融合情理,精心搭建起化解纠纷的桥梁,通过情理法的交融,引导双方当事人放下成见,重拾信任,最终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东湖法庭
责任编辑:综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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