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编在后台总是能收到各种各样的咨询问题,出现频率最高就是:
那么,小编就来为大家解答一下。
您需要确认案件属于本院管辖范围,以询问最多的民商事案件为例,需符合下列条件:
①对公民、法人、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被告住所地在耒阳市的案件;
②标的额在5亿元以下的案件(当事人一方为外省籍的,标的额为1亿元以下);
⑤双方当事人约定归耒阳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地点在耒阳市范围内),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具体案件管辖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至第三十六条的规定。1、原告的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复印件,公司提交企业登记资料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无工商登记的其他组织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如果是离婚案件,则还需提供被告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信息(身份证或户口簿、户籍证明等复印件)。
2、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或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3、与本案相关的证据。(例:民间借贷类案件需提供借条、借款协议、付款凭证等证据的复印件;离婚类案件需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
4、诉状。诉状需按被告及第三人人数之和+1 份提供。以下提供三类常见诉状范本(更多诉状格式可以点击浏览“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网诉讼服务模块):
您可以前往耒阳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地址:耒阳市耒阳大道西789号),法院工作人员将会指引您进行立案登记。如您身在外地不方便前来,可以在网上申请立案,流程如下:
1、打开微信搜索小程序【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并进行注册认证。
2、点击【我要立案】,并根据需求点击审判立案或是执行立案。
3、如您点击审判立案则会跳转如下界面,如您希望立案信息能移送至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则点击不愿意。
4、选择【衡阳市耒阳市人民法院】
5、上传立案相关材料。本院立案部门将根据您提交的相关材料作形式上的审查,并于7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予您答复。对属于人民法院主管及受诉人民法院关系、主体资格、证据材料等未发现存在明显欠缺起诉条件或有其他错误的,则应认为本次起诉或者申请已符合受理条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部门将予以登记立案,并电话通知您寄送相关立案材料原件;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工作人员将向您解释,引导完善相关资料。
更多关于诉讼服务的信息您还可以访问“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官网”诉讼服务板块查看,也可以拨打本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734-4688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