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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法院集中发放案款日发放案款5500余万元
作者:徐晖  发布时间:2021-12-06 15:53:39 打印 字号: | |

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11月18日,耒阳法院积极参与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现场为13人发放5500余万元执行案款。

这是耒阳法院今年组织第三次集中发放标的款活动,此次主要是集中发放一批涉民生、金融和小微企业案件执行案款,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社会经济大局。耒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全程参与活动,监督案款发放,确保执行案款有序发放至当事人手中。

案款发放过程中,执行干警仔细为申请执行人核对信息,并耐心指引领款人有序办理领款手续,发放过程快速、高效、有条不紊。活动结束后,当事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新闻媒体对耒阳法院积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

耒阳法院之前案款发放监督管理上有短板,超期未发放案款较多,案款发放不够规范、高效,不明案款成为法院执行工作的一大顽瘴痼疾。结合本次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通过深度清理,组织集中发放执行案款活动,优化案款管理制度,规定案款到账后没有法定理由均在30日内发放。简化案款发放流程,取消当事人确认签名,避免造成当事人诉累。明确"一案一账号"制度严格落实,要求新收案件的案款全部汇入执行案款专户的子账号,确保不再出现执行专户不专的现象。强化历史不明案款的清理工作和案款信息对接工作。今年以来,耒阳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8954件,结案8492件,执行完毕3743件,发放款物金额1.76亿元。共清理2017年以来不明案款554笔,发放案款金额1800多万元;转收执行费205笔,金额100余万元,实现了2021年不明案款在8月底清零的目标任务。与此同时,加快建立执行案款及时发放长效机制,明确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精准建立案款信息台账,坚决避免执行案款边清边增、超期发放现象。同时我们还建立延迟发放审批制度,遇法定事由需延缓发放的必须按规定审核,执行案款真正做到应发尽发。

执行案件纠纷的妥善化解,执行案款的及时发放,是耒阳法院立足本职,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用心用情解决群众"燃眉之急"问题的一个缩影。在今后的工作中,耒阳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为市域经济发展保驾护航,提供优质司法服务。

 
来源:执行局
责任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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