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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当事人的一封信

作者:梁晓亚  发布时间:2017-12-05 11:30:15 打印 字号: | |

引言:随爷爷奶奶生活的20岁男子,以外出打工为由问爷爷要三千元未果,便在自家楼板上点火烧衣服。12月1日,耒阳市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在王某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的当天,参与该案审理的法官怀着百感交集的心情给当事人王某写了一封长长的信,让王某清楚地看到自己的成长经历、犯罪心路历程,让其认识到自身性格缺陷及其形成根源,并从公民、从做为儿子、孙子所承载的社会责任和义务、家庭生活中所涉及的尊老爱幼、赡养父母、友爱亲人这些法律、家庭伦理道德规范等角度对当事人进行劝解、教化,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之外的温情。
    编者按:在刑事案件中对被告人判处刑罚,还要注重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使其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耒阳法院法官使用“给当事人的一封信”的方式,以期用感性、道德的力量来挽救当事人,字里行间充满着人文关怀,与法律的强制手段做到优势互补,实现了刑法”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有机统一,体现了司法温情。

缘缘(化名):
   面对你的时候,我一直想从你的脸上找到20岁年轻人的蓬勃与朝气,找到双眼里的清澈和好奇,从你的言语、声音中读到青涩和真诚,但始终没能如愿。
   密密麻麻的两层金属网后,剃着光头、带着手铐的你,面无表情,言语中散发着些许不屑和狡黠,暗藏着不羁。说实话,我对刘院长一心想挽救你的想法又有些动摇。
   是的,你早年丧父,母亲改嫁,与妹妹跟着外公、外婆(因为你父亲是入赘,所以你们叫爷爷、奶奶)长大。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作为男孩,你从小倍受疼爱,该是被你爷爷、奶奶惯大的。虽然你的家是精准扶贫对象,并不影响家庭对你的物质供养。
   13岁时,正值青春叛逆期,每次问钱未果你竟敢砸家里的东西。按你所言,因为有一天想从爷爷处拿一元钱,结果这天运气好,竟然见到了二百元,于是你拿走了一百元,为此你便不想再读书了。你在向爷爷、奶奶问钱得逞的欢乐里和问钱未果砸东西泄愤的怪圈中艰难地成长。你的个子长高了,语言顺溜了,收获的只有向长辈们问钱的方法、绝招。今年春节期间,你竟然以三次点火烧楼板、烧衣服、烧衣柜的方式发泄要三千元未果的不满。你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和家人斗气,万万没想到会触犯了刑法,构成了放火罪。
   或许,在你心底一直还记恨着你的母亲,她因为管不了你,被迫报警;或许,你在心底一直还记恨着你的爷爷,他在公安机关如实陈述你的劣迹;但你应该记得,在庭审现场,你的母亲见到你之后就一直在流泪,一直在抽泣,她的第一句发言竟然是自己对不起你;在庭审现场,你爷爷看你的眼神只有关爱,再没有不想管和管不到的无奈。或许他们相信经过这段时间在看守所里的煎熬你会重新做人,会懂得感恩,会慢慢体会到家人的良苦用心和殷切期盼。值得欣慰的是,你当时也流下了眼泪。我相信那些眼泪是你真心悔罪、重新做人的“重要证据”。
   庭审过后,我将合议庭之前为你千挑万选的那篇文章《一碗阳春面》送到你手上,并再三叮嘱你要仔细阅读,细细体会个中真意,定会有所感悟和收获的。
   我一直在想,如果这篇文章能触动你的心灵,那么我们的交流会容易很多且更有效果。因为你身边的亲人,就有不向命运低头,不被厄运吓倒,硬是靠自己勤劳双手,撑起这个家的典型——你的爷爷、奶奶。
   如果我们给你之前的岁月下个苦难的定义,那么你爷爷、奶奶这一生所经历的苦难,那已经是常人无法承受的。他们经历了失去儿子,小女三岁摔成一级残疾,你爸爸入赘与你妈生育你和你妹妹之后,又在煤矿因工身亡,煤矿赔偿款竟被他人强占挥霍,你母亲改嫁后,你和你妹妹的抚养义务都移交给了你的爷爷、奶奶。如今你的爷爷已68岁,身患肺结核,每天得与你奶奶伺候一级伤残的小女,供养你读高三的妹妹,更主要的还要为你这个二十岁的青年人努力挣钱、省钱,以备你随时点火烧衣服、砸东西的“暴力威胁”……
   这一切都是到你家走访了解到的情况,相信你早已心知肚明,了如指掌。那么就请你静下心来好好思量,你爷爷奶奶所具备的人性优点你传承了多少?你是否真心珍惜能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的缘分?在我们看来,你是在溺爱中长大的孩子,虽已成年但在心理上还在哺乳期,忘记了作为一个人对家庭和社会应有的责任和担当。
   依然清晰地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情景,你多次向我保证会好好珍惜身边的亲人,珍惜亲情,懂得感恩。都说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但从你的身上我们完全没有读到相关的信息,看到的只是你的娇气和不羁。
   我曾多次向你说明,你的案件主审法官刚好是我们的刘院长,这真是你的幸运。刘院长从阅卷开始,就一直想着如何去挽救你这个问题青年。为了让你幡然醒悟,我们也是绞尽脑汁,多次沟通,想着从正面引导你走向人生的正轨……一切的一切,真的是发自内心的“我愿意”。但你是否能好好把握四年的缓刑考验期,能不能彻底改头换面,与过去的自己彻底说拜拜,这成了我们心里悬着的一块大石头。
   今天是你走出看守所,重获自由的日子,但愿在看守所里过20岁生日的经历,加上我们所有的真心付出,能完成你心灵的救赎。“过而能改,善莫大焉。”记住我们的约定,缓刑考验期期满的那一天,你会向我们讲述:第一次用自己挣的钱为爷爷、奶奶买新衣服的故事,第一次喂你小姨吃饭的故事,第一次去大学校园看望妹妹的故事……
   祝
健康!进步!

来源:刑一庭
责任编辑:谢雪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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