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学务实 > 调研成果
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判管理
作者:耒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邓小明  发布时间:2010-03-18 15:32:28 打印 字号: | |

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的必修课。活动伊始,自己认真审视这一重要的政治任务,并在提高认识,明确职责的基础上,把亲身实践此项活动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放在加强审判管理,提高和谐司法能力上,紧密联系法院和个人的工作实际,学理论,正观念;摆问题,查原因;谋规划,定举措;把学习实践与调查研究紧密结合起来,不断取得了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效。

我认为只有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才能更好地履行好审判管理职责,进而提高和谐司法能力。实际工作中,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抓自身,在提高修养上下功夫
    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党的坚强领导是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的重要论断,自己深感抓好自身建设不仅是履行职责的基础,也是严格要求他人的前提。

一要树立大局观。我们应当善于从全局、从历史责任的高度来思考问题、决定问题、解决问题。胸有大局,就必须准确认识与把握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个工作大局,把自己肩负的责任与之联系起来,把法院工作置于全市的工作大局当中,自觉服从与服务大局,服从院党组的决定,维护院党组的团结。

二要勇于开拓创新。创新是民族进步的灵魂,也是一个单位不断超越自我的不竭动力。我们要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敢于开拓,要努力开拓法院工作的新局面。同时又要不耽于空想,不盲目跟风,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求改革举措符合实际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取得实际成效。
   
三要勤于学习提高。面对急剧变化的社会和知识爆炸的时代,必须勤于学习、善于学习、百学不厌、学以致用。要以认真的、切实的、理论与实际密切结合的良好学风,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潜心学习法学、哲学、社会学、经济学等各种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修养,不断提高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四要严于遵规守纪。在市场经济的浪潮中,必须洁身自好,坚持自律,做到慎权、慎欲、慎情、慎独,恪守“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的思想境界。以要求别人做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绝对不做作为为官、为人的底线。

二、抓队伍,在提升干警整体素质上下功夫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在当今新的时代条件下,应该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一重要论断,不但适用于党和国家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同样适应于基层法院的司法实践活动。法院各项工作目标的最终实现,归根结底取决于不断提升干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因此,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判管理,必须牢固树立人才是实现“公正与效率”之本的观念,采取积极措施,千方百计提升干警的整体素质。

    一要坚持选贤任能。一直以来,我院注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注重培养高素质人才。目前,45岁以下的干警均已经取得了大专以上学历,人员老化、知识老化、技能弱化的现象得到了明显的改善。二是注重年青干部的合理使用。目前,我院现任中层干部和业务骨干,大多数为青年干部,他们的工作业绩表明,青年干部大有作为。三是注重各尽其能,用人所长。我院一贯坚持唯才是用的原则,不论是理论型、知识型的法官,还是经验型、实务型的法官,不论是年轻有为的后起之秀,还是历经磨砺的识途老马,都是法院工作需要的人才,只要踏实敬业,都有施展空间。现职中层干部中,既有临近退二线仍挂帅出征的老同志,又有年轻有为后来居上的新领导。

二要注重拔尖人才培养。我院每年都组织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法院开办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审判业务能力;适时组织中层干部外出学习考察,开阔眼界,激发工作干劲;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法院文化活动,健康体魄,增进团结,使干警真正感到自己是法院的主人,感受到法院大家庭的温暖。
   
三要严格监督。无论是对院领导,还是对普通干警,都坚持以人为本,竭力做到生活上关心,工作上放手,作风上严管。为此,我院在抓干警队伍的思想、作风、纪律建设上不敢有丝毫懈怠,努力做到机制健全,约束有力,监管到位,用制度管理人、用制度办理事,保证了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地开展。

三、抓审判,在落实公正效率上下功夫

公正是审判的本质属性,是法院工作的灵魂。和谐社会的安定有序必须以公平公正作为前提和基础。如果丧失司法公正,即使司法裁判可以用国家强制力来维持,但社会的矛盾和冲突不仅不会得到有效解决,反而可能会越来越激烈。离开了公正高效的司法裁判,社会公众不可能有法律信仰,人民法院也不会有司法权威,广大法官也不可能赢得应有的社会尊重。和谐社会必定是法治社会,法治社会则必须实现司法公正。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是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审判管理的出发点与落脚点。

其一,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审判职能。审判工作是法院的主业,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放在充分运用和发挥审判职能上,始终坚持审判这个中心,把法院的本职工作做好,把案件办公正。

在刑事审判中,要树立现代司法理念,既要严惩犯罪,又要保障人权。要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有效遏制严重刑事犯罪的发生。同时,要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罪、未成年犯罪,坚持惩办与教育相结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清社会危害,达到改造罪犯之目的。

在民商事审判中,通过调处民事纠纷,化解矛盾,强化公民的法律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互敬互爱的传统美德,促进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要依法审理好涉及国有企业改革、金融纠纷等案件,维护健康有序的经济活动秩序。要着力做好调解工作,创新调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

加强对行政案件的审判。要通过及时公正的审判,化解行政争议,消除人民群众与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减少不稳定因素,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和促进政府部门依法管理各项社会事务。

千方百计抓好执行工作,兑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要努力解决“执行难”,积极争取各部门的支持和社会各界的配合,力争使执行工作有新突破,使打赢官司的当事人真正实现他们的合法权益。

要按司法为民要求,树立法院亲民、为民、利民形象。要牢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关心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不断增强人民法院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全面强化为民服务力度。认真做好司法救助工作,落实好诉讼费缓减免制度,保证当事人不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认真做好涉诉信访工作,坚持凡诉必理,畅通言路。要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的稳定。

其二,加强案件质量监督,确保司法公正。一个案件的裁判结果,对法官而言只是一件案件,对当事人而言却意味着全部。法院必须强化“质量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质量意识,全力确保审判质量。为此,我院出台了关于案件质量的系列规章制度,严格质量评估考核,通过集中检查、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等方法,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评查,取得成效。  

其三,建树良好形象,提高司法公信力。培养公众对法官的信任,是司法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条件。我院结合实际,采取了下列措施:一是落实诉讼便民。在立案庭设置了各种便民服务设施,制定《文明接待用语规定》等,对来电来访接待进行规范,切实方便群众参加诉讼。同时印制各类案件“诉讼指南”、“举证须知”等资料,供来访者阅读,加强对群众的诉讼指导。二是开展司法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等,确保经济确有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三是改进审判作风。不定期对干警仪表、庭审作风、法言法语、驾驭庭审能力等情况进行抽查,定期通报,使庭审规范化得到较好落实。耐心做好判中释明和判后释法工作,努力做到亲民、便民、护民、利民,树立法院、法官的良好形象。

其四,践行司法为民,提高服务质量。司法为民宗旨要求我们必须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有潜力可挖的地方做起。为此,应从源头上梳理,建立行之有效的措施。一是大力完善流程管理系统,建立院长、庭长、承办法官三级审限预警体系,强化审限延长审批和对延期审理案件分级督办制度,并积极推进简易民事案件速裁、刑事普通程序简便审等措施,使我院的审判效率得到新的提高。二是狠抓控防不放松。成立院长任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信访接待制度》,建立信访台帐,明确信访责任人,院长定期听取案情汇报,督导办理进度。三是排查矛盾经常性。把矛盾排查作为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每逢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敏感期来临,提早部署,提前做好应急处置预案,确保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责任编辑:耒阳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邓小明
联系我们

电话:0734-4688635 传真:0734- 4688603 地址:湖南省耒阳市武广新城耒阳大道(往耒阳西站方向)    邮编:421800